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新产业园,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桐城市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桐城市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方案》《桐城市促进商贸业发展工作方案》《桐城市促进金融服务工作方案》《桐城市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桐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桐城市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力争实现新增规上企业26家,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以上,力争同比增长9.5%,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推进复工复产。抓紧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到位,3月底实现全面复产。(责任单位:市科经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二)做好疫情防控。按照“防输入、防聚集”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疫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应急处置,做好企业人员健康状况动态摸排,实现精细管理,尽力防控因疫情反复导致停产。(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
(三)强化稳产增产。强化疫后行业市场分析,指导企业抓订单、扩销售,帮助企业用工、资金、土地、原材料、物流等要素保障供给,打通供应链、物流链。加强本市企业之间原辅材料的供应和配套。(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
(四)推进项目建设。立足区域优势资源、产业基础配套、传统产业原始积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工作。严格落实“四督四保”制度,不断完善五项调度机制,坚持按季度举办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加强专项调度和专班推进,实行“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力争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
(五)促进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合作,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促成技术合同交易,开展校企联合攻关行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和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
(六)推进提档升级。重点引导传统产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借助行业商会、专家顾问“外脑”,加速推动首位产业能级提升、竞争力增强和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梯队培育工程,千方百计扩总量。强化龙头带动,按照“分类培育、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行业抓龙头、分级抓骨干”的办法,着力培育鸿润、丹凤、中建材、汇通、美祥等一批龙头示范企业。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重点打造一批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
(七)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落实各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惠企政策,出台促进包装产业等政策,积极做好制造强省、自主创新、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政策资金申报,尽全力为企业稳生产、扩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持续开展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家综合素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
桐城市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总产量32.4万吨,增幅2%、一产产值增幅4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9%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举措
(一)全力抓好“三个产业”发展
1.抓好种植业发展。加强在地油菜、小麦、蔬菜田间管理,确保夏收作物丰收。抓好春播工作,完成春播粮食面积72.8万亩。调整种植结构,建设专用品牌粮食基地30万亩,发展水芹、瓜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做好5.5万亩可采茶园适时采摘。完成13.7万亩夏种和25万亩秋种任务。
2.抓好畜牧业发展。稳定生猪生产,抓好生猪补栏,创建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推进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全年生猪出栏25万头,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加快种禽生产,推动家禽有序出栏、补栏,带动家禽生产迅速恢复,全年家禽出栏680万只。
3.抓好渔业发展。加快压塘鱼销售和鱼种采购投放,发展效益高的特色品种,推动0.5万亩老旧池塘改造升级。发展湖泊增殖渔业5万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万亩,全市总面积达到4.8万亩。全年水产品产量实现3.82万吨,增幅4%。
(二)重点抓好“两个主体”
1.抓好产业发展主体。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全市培育新增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争创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家、示范家庭农场1家。依托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粮油、畜禽、茶叶等加工能力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确保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带动。
2.抓好工作责任主体。市分管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强化“三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修订完善《桐城市2020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争取中央、省财政项目支持,重点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链不全不壮等短板。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强化服务力度,支持经营主体申报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化办事程序,加快奖补项目的审核、报批,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组织技术力量,指导农民加强在田作物管理,搞好春耕生产、病虫害防治和夏种秋种工作,引导调整种养业结构,发展适销对路品种,促进产加销衔接。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清单制度。按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督查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对各镇(街道)清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调度制度。对各镇(街道)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月调度或季调度,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分管领导对有关镇(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突出抓好时间进度
1.农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2019年度全市7.3万亩高标准农田和 5.31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力争4月底前基本完成工程建设。
2.“三种”工作进度。5月底前完成72.8万亩春播粮食播种,6月底前完成13.7万亩夏季作物播种,11月底前完成25万亩秋种任务。
3.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进度。10月底前完成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
4.新增3家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度。3季度新增1家,4季度新增2家。
5.新增1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进度。1季度新增0.3万亩,2季度新增0.2万亩,4季度新增0.5万亩。
桐城市促进商贸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积极应对疫情导致的供需“双收缩”,大力推进居民服务业供给侧改革,通过需求与供给双向发力、城市与农村统筹推进、创新与传统良性互动,着力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全市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实现社消零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稳企业
1.加快复工复产。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行业指导,帮助商贸企业解决行政许可、用工短缺、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等问题。聚焦重点企业,对96家限上中重点企业和44家限下抽样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帮助企业倒排经营计划,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各镇、街道、经开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强化政策支持。认真梳理国家、省、安庆市支持商贸服务业相关政策,围绕稳岗补贴、金融支持、税费优惠、房租减免等方面,制定政策清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兑现奖补,助力企业尽快复工达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国资中心,各镇、街道、经开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发挥协会作用。支持餐饮业协会和电商协会更好发挥作用,推动成立住宿业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的行业引导作用,招引大型品牌住宿餐饮企业和连锁企业入驻,创新网络预订模式,助推全市住宿餐饮业向规范化、高端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文旅体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稳外贸
4.强化外贸政策宣传和兑现力度;深入推进跨境贸易提升行动;着力三大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力争在桐设立公用型保税仓,提升我市外向型经济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双新产业园,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建体系
5.健全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积极推进主城区商业网点优化布局,启动编制《桐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20-2030)》和《成品油“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农批市场建设运营。推动农批市场建设进程和老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重点打造一批智慧化、标准化的社区门店。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投公司,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做大做强物流。推动农产品物流和冷链物流建设。依托飞腾物流园,开展物流大招商,引进更多龙头企业入驻。坚持货物进出双向开源,争取设立阿里巴巴等企业云仓,进一步增强桐城物流产业带动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邮政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健全农村电商运营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新培育1个省级示范镇、4个省级示范村、2个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企业、1个农村产品上行超百万名优品牌。畅通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力争农村物流实现一日通达。优化村级网点建设,因地制宜提升网点上行服务功能,增强农产品信息处理能力,推广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模式,培育省级示范点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发展线上配送。利用美团、农夫商城等电商平台,畅通流通渠道,发展无接触配送模式。加强5G政策研究,利用5G加快服务业转型发展,使5G“蓝海”作用更好发挥出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桐城市促进金融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30亿元以上,力争完成35亿元。提高企业获贷率,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0.5个百分点以上。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推进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坚守不发生金融风险底线,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稳定可控。
二、工作举措
(一)扩大信贷总量,提升金融服务
1.加大有效金融供给。用好国家及省市金融支持政策,全市新增人民币贷款30亿元,发挥再贷款支持政策,争取再贷款2亿元。(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创新科技担保产品,新型政银担业务投放7亿元以上。“税融通”业务支持对象从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续贷过桥资金年周转率15次以上(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银桥担保公司)
2.扶持小微助力三农。银行要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扩大小微企业贷款中首次贷款户数比例以及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规模。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财政局)。涉农金融机构要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全市涉农贷款同比增速不得低于上年同期。加大与省农担公司合作力度,实现“劝耕贷”业务全覆盖。(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3.深化政银合作。创新政银合作模式,加大对科技创新、公共卫生、防灾减灾、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支持。积极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利用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平台债券发行步伐。(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科经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4.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等业务,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加大信贷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四新”经济、智能制造、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产业和智慧城市、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科经局、市商务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二)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5.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贷款只收息、不收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下浮10%以上。(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各相关金融机构)
6.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市银桥担保公司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要“见贷即保”,并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为0.8%。(牵头领导: 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银桥担保公司)
(三)对接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
7.加速企业上市挂牌。推动更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争取顺驰电缆完成股改,争取金田股份明年材料报会,新增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5家以上。(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四)丰富金融业态,创新产品服务
8.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聚焦抗疫救灾、复工复产、创业就业等领域,推广优惠贷、应急贷、无还本续贷、小微快贷、防疫贷等特色产品,力争“首贷户”数量和贷款规模双提升。引导保险机构丰富产品,扩大保障范围。(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人行、市银保监组,相关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五)防范化解风险,严守风险底线
9.化解银行业信用风险。全市不良总量、不良率始终维持在稳定可控水平,其中地方法人机构实现不良余额、不良率“双降”、力争年末不良率控制在5%左右。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优惠政策,运用多种方式化解不良贷款(牵头领导: 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扶贫小额信贷还款高峰期,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稳妥处置重大企业金融风险。(牵头领导: 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扶贫开发办、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
10.压降非法集资风险。推行非法集资网格化治理,推进处置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争陈案数量下降10%。(牵头领导: 章周中、杨竣博,责任部门:市处非办及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
11.加强调研调度督查。按季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专题调度信贷投放。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清收进展(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扶贫开发办)。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政策要求,开展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和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借贷搭售、不当收费等的问责查处力度。各金融机构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构建银企命运共同体(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经局)。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建立政银企常态对接机制。开展“千名行长进万企”、“百行进万企”活动。(牵头领导:章周中、杨竣博,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
桐城市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2%,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4%。
二、年度计划安排
(一)总体安排
2020年大建设计划围绕道路畅通主干道建设、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配套管网、污水提质增效、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出让地块配套支路等,共安排续建和新开工项目59项(责任单位:经开区、东部新城、市城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全市计划新改造棚户区3291套,改造面积3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经开区、双新产业园、东部新城、龙眠街道、文昌街道)。全市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57个,建筑面积约30.5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龙眠街道、文昌街道)。
(二)重点任务
文津路改造提升工程:计划4月份开工建设,力争6月份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潜路口渠化及拓宽工程:计划3月份开工建设,10月份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其他重点工程方面:继续推动城市双升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项目、西山公园续建、木鱼山公园、西郊公园、城区小游园等计划4月份开始,年内基本完成。新建和改造城区公厕8座,计划4月份开工,8月份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市创城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作举措
(一)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取消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前期审批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复工规程或工作手册,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联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与教育培训,确保项目复工建设和职工生活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各镇、街道、经开区)
(二)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不可抗力”客观因素。我市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在经营建设活动中均可以“不可抗力”因素处理相关业务和法律事务,结束日期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疫情防控公告或通知为准。(责任单位:市法院、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各镇、街道、经开区)
(三)取消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成本审核。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物价部门在备案时不再审核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统筹土地供给,引领房地产项目品质提升。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将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上市时间,定期分批推出,稳定、均衡供应住宅用地,防止过度投放。引导企业提高住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品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六)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工程完成量可参照投资额25%或工程形象进度。对无不良记录的开发企业,多层(六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二层结构封顶;中高层(七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已经确定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即可办理预售。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实行主动预约及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建局)
(七)实施政策补贴,培育活跃市场。鼓励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消费,购房落户给予购房补贴。组织做好房地产市场促销活动,选择“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融媒体中心)
(八)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加快对已受理公积金客户的审批、抵押、放款进度,保障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责任单位:市人行、各金融机构、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市银桥担保公司、市城投公司)
(九)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十)提前拨付预售资金。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拨付预售资金,最后一个节点除外。商品房预售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实行主动预约办理监管资金使用手续,办理时限缩短为1天。各监管银行必须在4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金融机构)
(十一)加大棚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研究解决个性化问题,确保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加快债券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争取国家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及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保障市区2020年棚改计划项目能顺利实施,力争历年未实施项目有序启动征迁工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征收办,龙眠街道、文昌街道处、龙腾街道,市城投公司)
(十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联席会议制度。房地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主动进行市场信息研判,相互沟通,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