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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深化政银企对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摸清企业融资需求“家底”,切实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确保完成《桐城市促进金融服务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30亿元以上,力争完成35亿元。提高企业获贷率,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0.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作目标,大力营造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走访摸排,及时上报企业融资需求情况

  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特别是信贷支持,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以下简称“各镇街区”)要将基础金融知识的普及推广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

  (一)深入开展信贷政策普及宣传。各镇街区要面向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等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以下统称为“企业”)组织开展金融信贷政策的普及宣传,引导其正确运用金融政策助力自身发展。现阶段要抓紧组织开展本实施方案和银行信贷产品的宣传推介,引导企业做好融资需求申报登记工作。要通过针对性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运用新媒体工具推介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大力宣传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

  (二)全面摸排企业经营基本情况。各镇街区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四送一服”等活动,全面掌握本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政府扶持和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摸清现阶段是否有融资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分类建立服务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为下一步精准提供政策服务支持打好基础。

  (三)认真登记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各镇街区要确定一个部门为辖区内企业的信贷需求做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企业融资需求的信息登记工作,通过企业自主填报或安排专人深入企业走访等形式精准掌握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引导其合理申报融资额度,认真填写《桐城市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登记表》。

  (四)按时上报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各镇街区要按照市金融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次报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各镇街区务必全力组织摸排并上报指定范围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将填写好的《桐城市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市人行,同时抄送市金融办和市银保监组。首次报送请于4月15日前完成,此后每月15日前向上述三个单位报送一次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无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联系方式附后)。

  二、认真汇总整理,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

  市人行要加强宏观调控、传导货币政策、履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认真收集整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并及时向各银行推送,督促其及时做好对接工作。

  (一)整理推送融资需求信息。市人行应安排专人负责各镇街区上报的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汇总、整理和推送工作,于每月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收齐后两个工作日内(即每月17日前)将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再推送至各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企业贷款意向银行,同时市人行应根据推送的企业数量合理确定各银行对接情况反馈的时间要求。首次推送未能对接成功的,要继续向市内其他银行进行二次推送,并督促相关银行及时反馈对接情况。

  (二)加强对接服务指导监测。市人行要积极发挥好政银企对接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开展对此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测。安排专人对各镇街区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必要的业务辅导,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镇街区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跟踪了解各商业银行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进展情况,指导其用足用活现有信贷支持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在第一时间得到银行信贷支持。

  (三)定期汇报对接有关情况。市金融办要会同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及时收集汇总政银企对接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研判,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对各镇街区、各金融机构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

  三、确保能贷尽贷,快捷高效做好融资服务工作

  各商业银行应本着能贷尽贷的原则,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方式,下沉服务重心,重点聚焦金融服务企业的便捷度、有效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促进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同时,各银行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有效结合财税政策,努力提高对接成功率。

  (一)及时开展走访对接。各商业银行应在市人行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后及时安排专人到企业上门对接走访,按照本行信贷政策规定开展好贷前调查。针对有信贷支持意向的企业,银行应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银行自收齐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条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尽快将贷款发放到位;对调查后能现场作出不予贷款决定的应立即告知企业不能贷款的原因;对有贷款意向,但需要担保公司予以担保的,应立即将该企业贷款需求的有关情况推送给与本行有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并督促担保公司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

  (二)及时进行业务辅导。各商业银行在对企业开展上门走访对接过程中发现或在企业提交资料经信贷评估后,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详细向企业说明原因。对于各商业银行对接筛选后无法达到其贷款准入门槛的企业,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要组织各商业银行,并联合镇街区对企业进行分批分类指导,帮助企业通过规范管理尽快达到银行贷款准入条件。对于规范管理后达到银行所需信贷条件的,银行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贷款支持。

  (三)及时反馈对接情况。各商业银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市人行推送企业的走访对接,并认真填写《桐城市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情况反馈表》,及时将对接情况向市人行反馈。对于达成贷款意向的,反馈意向签约金额和贷款发放时间;对于不能予以信贷支持的应充分说明原因,并附必要的材料予以佐证,不能简单以“不符合贷款条件”为理由。对于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及时向市人行反馈。

  四、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奖优罚劣压实各方责任

  (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层面成立“桐城市深化政银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徐雄市长任组长,杨竣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市人行下设办公室,金旺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政银企对接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指定一名副镇长(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具体经办部门和责任人。

  (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在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应及时提供必要的企业信息,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上述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协调解决。办理贷款有关手续过程中,涉及到其它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时效性等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需要市政府协调的要及时汇报。

  (三)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市金融办要加强对各镇街区组织开展信贷政策宣传、走访摸排和及时上报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市人行、市银保监组要定期对各商业银行对接落实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对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落实有关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各镇街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市人行、市银保监组配合。具体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由市金融办会同市人行、市银保监组研究确定后提交市目标考核办。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考核前3名的单位。各银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桐城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中进行考核。

  (五)严格失职失责追究。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合理调派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运转。市政府督办室、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要及时针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对严重失职失责、影响政银企对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或同一类型问题屡查屡犯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市纪委监委,严肃追究其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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